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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全区各类招标投标活动提供设施齐全、服务配套的场所,为招标投标各方提供活动平台。 (二)收集、存储和发布招标投标信息、政策法规信息、企业信息、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科技和人才信息、分包信息等,为招标投标各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三)负责组织实施区直单位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类项目,受林区财政部门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规定的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 (四)根据林区人民政府授权,负责评标专家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为政府和综合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提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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