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中心日常事务工作,承办干部人事管理的考核、任免、调配、编制、工资、培训、奖惩、专业技术职称等申报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创建、法制宣传教育、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单位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保密、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制定内部工作管理办法,定期考核中心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和职业道德状况。
 
招投标部:负责办理招标项目登记工作,组织并实施招投标程序的工作;负责按各行业、专业招投标过程制定相应工作程序和办法;组织和配合对企业及中介机构进场交易资格的登记、核验工作;负责评标专家的初审、培训、考核和协助专家库的维护与管理工作,为招标人在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并通知和组织被抽取专家参加评标工作,负责对评标专家的评标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建立和维护投标人、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综合招投标信息网;提供网上信息查询、网上招标服务、网上企业形象宣传服务。
 
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编制采购文件,制定招标书、评标原则和评分标准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有关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书、评标办法、评标报告等;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文件档案;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受采购人委托办理政府采购项目的其他事宜;按有关规定负责对评标专家库的专家进行管理和使用;登记管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受理和处理供应商的询问或者质疑;接受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业绩考核和监督检查。